有网友怀疑医保卡余额近4万是在吹牛?其实毫无疑问。缴费水平高(300%)的单位,个人月回报400多,一年大概5000。只要连续缴费10年左右,就能达到这个平衡,这并不稀奇。
言归正传。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不能随意从医保个人账户提取现金。除非符合特殊规定,否则会受到处罚。不要冒险。
全国范围内,只有三个地区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有专门规定。一是在北京、天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先从医保卡转入借记卡,自己可以自由使用;在上海,虽然现金不能提取,但可以用来购买商业保险。这些都是统筹地区医保机构明确规定的,是合法使用的。
此外,浙江、广东、重庆等地也可以家庭成员共享,但仍不能提现。
在全国其他地区,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余额主要用于定点药店购药支付、医院门诊费用结算和住院费用结算。
但《社会保险法》也规定,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况下,个人账户余额仍可提取,且适用于全国各地:
一是被保险人死亡后,其家属或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只要出具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或者具有继承权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就可以在参保地医疗保险机构申请退保。
二。被保险人出境的,可以凭出境证明材料依法向医疗保险机构申请退保。
此外,任何形式的提现都被视为非法提现。根据相关规定,一旦发现参保人,将给予相应处罚,包括批评教育、暂停医保待遇、取消医保待遇,甚至追究法律责任。所以,无论余额多少,经济多紧张,都没有必要非法套现,否则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