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首先,甲、乙只是代词,在没有具体约定时,不特指任何一方;其次,合同、协议中使用甲方、乙方只是为了书写方便,避免协议书写不规范或部分协议当事人姓名过长造成书写错误;再次,只有在特定的协议中,甲乙双方才会特指一方;在协议的第一部分,即当事人的信息部分,会注明甲乙双方代表哪一方,例如:甲方:XXX有限公司乙方:王某某。本例中,协议中,甲方指XXX有限公司,乙方指王某某;再比如:甲方:王某某,乙方:XXX有限公司。本例中,协议中甲方指王某某,乙方指XXX有限公司。最后,在实践中,起草协议的一方一般是甲方,另一方是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