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者有三个共同特征。第一,都是为了钱。被扶起来后,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要钱。第二,我年纪大了。最近我92岁了,还在出轨。第三,所有的孩子都是无赖,无耻到敲诈人。老年人跌倒时必须有人搀扶。这是我们的传统美德,现在却成了争议事件。
那些发扬这些传统美德的人太委屈了,让人不敢做好事,也不想做好事。全社会的注意力不仅要保护帮助老人的人,还要打击敲诈者,尤其是敲诈者,这才是对帮助别人的人的根本保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帮不帮的问题。
1.受关注的三起扶老人事件1。事情发生在安徽省淮南市。
2015年9月8日,淮南师范学院三年级女生小源骑车经过一位老太太身边,老太太摔倒在地。这时候,小源的自行车骑行已经过去了,老太太打电话给小源。小源回来帮助老太太起床,并总是帮她揉揉腿。之后老太太被120抱走,骨折住院。事发后,老太太的家人认为是小源撞倒了老太太。后来在当地社区广泛征集目击者,目击者作证并提供现场照片。袁那时还年轻天真。
2.事情发生在河南省固始县。
2017年2月13日,骑电动车的小伙子小胡正常行驶时,前方一辆电动三轮车突然翻车。小胡立即上前查看,将被困在车内的两人扶起,看他们没有受伤。他们要走的时候,三轮车上的两个老太太不让他走,说是小胡把他们撞倒了,要求赔偿。警方调取监控后,胡还是清白的。
3.事情发生在江西省九江市。
2020年12月20日,九江修水县爱心联合会的一名志愿者乘车看到一名晕倒的老人,立即停车扶起,联系家属后离开。家属反映,志愿者开车撞人后逃跑。警方调取居民家中监控后,志愿者被清场。
第二,类似事件的无奈。1.你必须有证人。
淮南师范学院的小源同学是近年来此类事件的早期体验者。当时现场没有监控摄像头。试想一下,如果小源没有在网上发起求救,如果现场没有目击者站出来作证,并拍下照片保存,如果没有媒体的广泛关注,小源真的别无选择只能哭了。
2.它需要被监控。
其实监控是最有效的物证。最近如果不是九江修水志愿者被监控,不知道他要经历怎样痛苦的过程,才能还原这个事件的真相。即使没有图片、视频和见证,这个志愿者也会想哭。河南固始县的小胡也是如此。如果没有警方监控,两位老太太应该不会被欺负死。小胡的聪明之处在于,他立即向当地电视台求助,借助媒体的力量帮他正名。
3.你要委屈一下。
以上三起事件中做好事的当事人,都经历过愤怒的心路历程。好像光做好事还不够,还要经历后续的被敲诈,取证,还清白的过程,才算做了这件好事。如果每次都要这样,那就真的没人帮老人了。
这三位好心人都表示以后遇到类似事情会帮忙,但会保留好证据。做好事一定要提前准备好证据保存。救人的话,首先要做好证明自己清白的准备。这是什么样的道理?
三、两种打击敲诈者的方法1。依法打击。
敲诈的本质是勒索。《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的规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今年出台的《关于办理“碰瓷”违法案件的指导意见》是打击敲诈者的有力武器。当事人可以报案。
对于敲诈和帮助他人的行为,好心人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最近的九江修水事件,不过是承认错误,谦虚一点,对做好事的人很不公平。其实这些做好事的人根本没有继续追究责任的想法。是他们内心的善良才放过了这些勒索者。
2.谁主张谁举证?
也就是说,让敲诈者拿出证据证明自己被打了,被摸了,把事情经过的证明交给敲诈者。这种法律常识不仅是每个好心人都应该掌握的,作为执法者的公安机关也应该掌握。把举证的过程交给敲诈者也是一个好办法。
这样一来,淮南师范学院的小源、固始县的小胡、九江修水县的志愿者就少了很多麻烦,也不用“满世界找证人”,更好地解决了“自证其罪,助人为乐”的问题。如果敲诈者纠缠不清,那么警方就更有理由依法处理。
结论老人摔倒了要扶,任何人都有义务继承这个传统美德。对于那些结果出现的敲诈者,只有用法律手段惩罚他们,才能从根本上纠正社会认知的偏差,让正义压倒恶灵,有效保护那些挺身而出的好人,让那些没有良心的敲诈者真正付出代价。帮老人不需要证明自己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