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制(卖花)其实就是买期房。开发商提前将烂尾房卖给客户,以获取资金。这种模式起源于香港,是香港首富霍英东发家时发起的。当时,霍英东将所有资产投入一块土地后,合伙人选择退出,骑虎难下,霍英东有了计划,迅速规划并建造了蓝图,并要求消费者购买图上的房子。为了打消消费者的怀疑,他甚至打了九五折。拿到第一笔定金后,他靠这笔钱完成了前期的建筑工程,这是楼市最经典的“卖烂尾楼”。为了规避风险,目前我国对商品房(销售花)预售制度进行了完善和升级,即房子在正负零以下或有上限(视各地实际情况而定)不能预售。我们简要回顾了预售制度的演变。那么作为一种流行的开发模式,对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有什么深远的影响呢?
对于开发人员
这款真的是一大加分。
首先,可以大大减轻开发商的资金压力。房子还没建好就可以预售,资金回笼等于利润的垫付口袋,可以大大降低开发商的融资成本。资料显示,开发商通过银行获得的开发贷款利率在8%左右,如果银行无法融资,就需要发行信托、债券,甚至放高利贷,最高融资成本会提高到30%左右。通过预售提前回笼资金,可以将沉重的融资成本降到最低甚至为零。这样开发速度更快,风险降低。其次,因为是为了买期房,所以在房子质量方面很容易降低成本。很多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前期只需要做好宣传,很多客户会很兴奋的下单。现在开发的房子,大多还没交房就卖光了。钱都进了开发商的口袋,房子的好坏就看开发商的良心了。同样,盖房子,材料和工艺都大不相同,开发商大多会在这里研究做文章,降低配置和开发成本,以获取更高的利润。
对于购房者来说
商品房预售制度不是福音。
这种预售制度其实是片面为开发商设计的,对购房者的痛苦指数大大提高。首先,我们还没拿到房子,但是要把钱全部还清。如果这笔钱不用先付,几百万资金调动不起来,购房者本来可以存在银行吃利息;现在为了房子把收益权转让给开发商不划算。其次,更快的交付通常需要2-3年。等待期间,客户只需租房即可。我们知道在大城市租房的成本是很高的。一个家庭租一套两居室,一二线城市不低于3000元/月,北上广近万元。两年租房费用几十万;其实这就是房屋预售制度转嫁给购房者的隐形生活成本。还是那句话,购买期房意味着失去对楼盘品质的话语权。就算房子交付后出现很多问题,最多购房者也就有大吵大闹的权利。最后房子还得照单全收。如果是现房,房子的好坏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所以一目了然。对于粗制滥造的房子,可以用脚投票。最后,预售拍卖也嵌入了烂尾房的风险。房地产开发初期,很多开发商的房子都是半成品。此时房款首付由购房者出,银行房贷正常偿还。然而,每天都要还清一栋烂尾楼的债务。你说这不公平。虽然直到现在,通过政府调控,这种情况很少发生,但既然是买期房,就有这种可能的风险。
简而言之,商品房预售制度(卖花)更多的是为房企利益而设计的开发制度;对于购房者来说,更多的会增加买房的苦恼和成本。在此,我们也希望现有的房屋销售制度能够尽快出台,让购房者享有更多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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