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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又叫“倒插门,放女婿,上家,加偏筋,冲水,上家,招赘婚,被娶,倒踩门等。,也就是俗称的“男娶女”、“女嫁男”。徐在古代地位之低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分析:
首先,逐字阅读。《说文解字》解释:
①“冗员”就是“物质钱”。多余其实就是抵押物,相当于典当行的典当。“淮南风俗,卖儿卖女为奴婢,名为夫子,三年不能赎,故为奴婢。”如果这个“抵押品”三年内不能赎回,那就是奴隶。
②“多余,质也。第一,如果你是女婿,说明你儿子家是女婿的耳朵。
(3)“一个被称为女婿的女婿,说妻子的房子不当,身体多余,不应拥有。”他形容女婿是身上的“疣”,就是长在皮肤上的肉瘤,没必要,也很讨厌。从这个词的意思可以看出女婿地位的卑微。
第二,从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思想来分析。古代社会是男权社会,“父为子,夫为妻”。妇女从属于并服从她们的丈夫,男人可以与他们的妻子离婚,但妇女没有权利。而女婿却没有这些特权,处处听女方和长辈的话,家庭地位低下。
第三,古代“愚孝”思想的影响。在古代,中国非常重视“孝”,政府甚至设立了“促进孝道和诚信”的制度。不能尽孝者,必遭鄙视。因为女婿娶了媳妇,不能孝敬父母,自然被视为不孝,受到歧视。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男人被女婿收养后,不仅要改姓,出生的孩子也要随女方姓。不能传宗接代自然是不孝,所以他受到人口的惩罚。
第四,在古代,上门的女婿常与杀人放火、抢劫偷盗的罪犯相提并论。秦朝:有一次,秦始皇去南方。因为缺兵,他把俘虏放了,当了兵。但人数还是不够,于是想出了一个办法,从民间搜罗女婿(女婿)来补充兵员。如果还是不够,就用商人来填。要说女婿和商人没有犯罪,为什么要和那些犯人一起被流放?原来秦朝的旧制度规定,所有上门女婿和卖货的商人都被视为奴奴,不能与平民平等。战国:战国第一霸魏,看不起女婿。魏安立王规定,禁止授予女婿田地和宅基地,在军中服役的女婿与其他士兵待遇不同。别的战士有肉吃,他女婿却拿不到肉吃,只能吃别的战士三分之一的饭。一场战争,他女婿第一个冲锋陷阵当炮灰。汉朝:纵观西汉的承秦制度,上门女婿的地位并没有提高。根据西汉“七科”记载,被发配边疆服兵役的有七种人,其中女婿与刑官、流寇、商人一样,被罚在边疆服兵役、劳役。而且一旦成为女婿,就意味着没有仕途之路,因为西汉不允许做官。“孝文帝做皇帝的时候,你们清廉,贱,贪,贾人娶的,受贿的都下狱,不许做官”。
总结:在古代,女婿地位低下是受到多重社会因素和封建思想的影响。现代社会,人人讲究平等,上门的女婿不再受歧视。读者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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