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四川省纪委原纪检监察员储鸣被审查调查。从简历上看,楚明是四川人。曾任卢希安县政府副县长,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副书记、区长,泸州市江阳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泸州市政府副市长,绵阳市委委员、宣传部部长,绵阳市委委员、市纪委书记,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纪检监督员等。
从2007年储鸣担任绵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到2016年退休,他在纪检监察系统已有12年的工作经历。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履历优秀的科级干部,却因违法违纪被查,让人再次体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现实意义。
一直以来,我国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都在努力清除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灯下黑”式的腐败,从来都是党纪国法所不能接受的。“航运仓内参”(ID: hycplb)注意到,近年来,各地已有多名纪委官员被查,其中一些案件非常引人注目。
2019年9月24日,陕西省咸阳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市监委原主任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全王俊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治品行恶劣,以极端方式抗拒组织审查,不按规定参加民主生活会,不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违反组织纪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去向,不如实填写个人档案,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打击报复他人;违反廉洁纪律,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为涉黑涉恶人员提供保护;违反工作纪律,泄露查处案件,违规处理案件线索;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
从报告来看,全的问题很复杂。作为市纪委“一把手”,他的腐败问题引人深思。对此,有关部门在纪律通报中严厉批评:“全王俊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背叛了党的宗旨,丧失了理想信念,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演变为个人谋取私利、满足私欲、打击报复他人的工具,严重败坏了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纪检监察干部知纪守法、知法犯法,不仅自毁政治前途,也对当地政治风气造成严重损害。因此,有关部门绝不容忍纪检监察干部腐败。
值得注意的类似案例还有:2019年8月9日,赤峰学院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曹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曹喜利欲丧失信仰,丧失党性原则,无视党的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规超标准使用公务用车,利用职权要求下属单位支付个人差旅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组织原则,违规提拔干部,利用职权帮助他人调整职务,收受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违规收受礼品;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使用和出借财政资金;贪财、贪贿、贪利,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越权处理公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
2020年9月22日,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行长程被开除党籍。经查,程违反政治纪律,与多人勾结,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接受下属和客户宴请,公车长期私用;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受理来信时未如实说明问题的;惩戒纪律,公开信访内容;搞权钱交易,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信贷审批、干部选拔、工作调动、校园招聘等事项,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和巨额贿赂;在招标采购、租赁营业网点等方面为亲友谋取利益,以帮助协调信贷审批为条件,向客户低买高卖房产,长期向多名管理或服务对象借贷资金和信用卡,非法从事民间借贷和营利活动。
面对这种“灯下黑”现象,《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发表多篇文章,表示要打击和防范这种现象。其中,最重要的是“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事实上,腐败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只有尽快遏制腐败萌芽,做好防治腐败工作,才能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防止小贪官变成大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等。
编辑/黄帅编辑/杨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