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汪东城刚出道时,她爱美的事实被夸大了。她喜欢照镜子,她会给任何反光的东西拍照,甚至是盘子和刀子。然而,这几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还有就是他爱发胶的事实,很夸张。刮风天衣领飞扬,他的头发也不会动。他的理由是头发弄乱了,一是不好看,二是容易给工作人员和化妆师造成麻烦。我不喜欢头发被人摸,所以一摸就躲。我必须留鬓角,刘海可以梳,但是不能留鬓角,因为他觉得自己不留鬓角很少女。我有轻微洁癖,有时候仅仅因为头发分了就要请导演重拍。我要追求完美,不洗澡就不上他的床。想家的时候,出国打工的时候,都要带个小号暖烛。你应该有家的感觉,你应该有家的氛围。凡事要永远把妈妈放在第一位,永远提妈妈。这是孝顺的表现。刚出道的时候很喜欢现金,在节目里夸张,总是抢风头,但这也是娱乐圈的正常行为,一直默默无闻是出不了名的。虽然他说女朋友要孝顺,会做饭,妈妈也喜欢,但是据消息说唐禹哲和亦儒这两个娱乐圈的人是他最好的朋友,他喜欢混血美女,身材高挑,模特身材,五官很深。这可能不是一种怪癖。健身狂魔,非常喜欢健身,可能对自己要求比较高,但是总觉得半夜或者早上五六点去健身房很奇怪。谁和吴尊在一起更好看?这种问题很难回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吴尊乍一看很贵,而且他的王子气质很强。但是看久了,他的王子气质就没了,尤其是和卡尔文吃饭或者打架的时候。不过当时还挺可爱的,只是他觉得有点失落。用汪东城的话说,他说王子的气质并不那么明显。他是骑士,风格千变万化。他要王子,要可爱,要男人,要妈妈都可以。我喜欢汪东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