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丑(小丑)
今天看了乔阿金·菲尼克斯演的小丑,如果整部电影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纯粹”。
以下是我对这部电影的简评,从剧情层面讨论(包括中度雷)
亚瑟唯一的愿望就是“在场”。影片开头,他质问辅导员,“你没在听我说话,没人听我说话。”一个社会最底层也有自己的梦想,站在舞台上给人带来欢笑。但是当他一步步尝试的时候,他试图在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以一种这个社会能够接受的方式。亚瑟内心极度渴望别人的“回应”。哪怕是最轻微的回应,都是对他的关心和爱护。然而现实的墙壁坚不可摧,他注定是一个物质和精神都被消耗的上流社会的一员,就像他和小布鲁斯之间的铁栅栏,冰冷而坚硬。他那爱做梦的母亲也是如此。一次又一次寄到韦恩家里的信都没有回音。其实这个社会一直在否定你,排斥你。影片中最令人感动的一幕是,他站在托马斯·韦恩面前,用谦卑的声音哭喊:“爸爸,是我!”你能听到我吗?就像用你的头去猛烈的触碰我面前的这道屏障,告诉整个社会我在这里。即使很血腥,也没有答案。
整部电影中,从“亚瑟”到“小丑”的过程换了三次。第一次是他拿起枪杀人的时候,在灯光昏暗的厕所里跳舞。那一刻,他体验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幸福”,这和脱口秀上的低俗、色情、嘲讽,是不一样的。属于他的快乐简单、直接、宣泄。
第二次可以理解为“过渡”。接到被邀请参加期待已久的脱口秀节目的通知后,他在家里穿上了正式的喜剧服,配合着电视上观众的笑声,进入了一场梦幻般的表演,仿佛身临其境,得到了雷鸣般的掌声,沉浸在自己的白日梦中,但白日梦却是永远无法到达的现实。在白日梦中,真实感崩溃,他最后的信念从“自我毁灭”变成了“毁灭”。
最后《变形记》,亚瑟在一个条条框框破碎的城市里,在枪炮声和爆炸声中站了起来,赢得了所有和自己一样对社会充满怨恨的人的欢呼。那一刻,他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在场”和真正的“身份”。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这个城市是他的舞台,这个破烂的秩序是他的表演。
影片的一大亮点是亚瑟在与上流社会的娱乐场所打成一片时,看到银幕上开心大笑的舞者和观众时脸上的笑容:“我”和他有什么区别?在厕所里,即使是衣着干净整洁的警卫制服也挡不住贫民阶层枯黄的肤色、凌乱的头发和绝望自卑的神态,与西装革履一尘不染的上流社会形成鲜明对比,给我非常强烈的视觉冲击。
导演反复展示亚瑟沐浴在光里的画面。然而,属于亚瑟的“光”并不是社会定义的正义。他的升华不是被社会“接纳”,而是“混乱”了社会。反正结果他找到了自己心跳的意义。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一直坚守着自己内心的正义,但也许这个正义对别人是无情的,是邪恶的,就像这个世界一样。谁能定义“光明”,谁有权利定义“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