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民政部将向烈士家属颁发革命烈士证书。烈士家属为烈士,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未满16周岁的弟妹及其他抚养烈士的亲属。烈士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抚恤待遇。按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待遇的优抚对象死亡后,除当月定期抚恤金外,增加半年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定期抚恤金凭证同时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