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婚内强行发生性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那么,婚内强制发生性关系违法吗?一般来说,婚姻期间,性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男女双方的相互义务。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并不违法。当然,这种强迫性交在损害一方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是违法的。
那么,婚内强迫发生性关系就一定不构成强奸罪吗?答案是否定的。
当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时,无论是在离婚协商、调解期间,还是在法院离婚判决生效之前,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都是违法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发生性关系是违背妇女意志的,所以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方法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属于强奸罪。因此,在夫妻感情破裂或离婚时,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强奸罪。
双方妻子要互相尊重,互相爱护,把对方当客人。夫妻关系期间,不应该发生婚内强迫性关系,否则,对另一方也是一种伤害。朋友们,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