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的夫妻生活中,夫妻不可能总是同时有强烈的欲望发生性关系,而总是需要一方的迁就和配合。有时,当妻子不想要时,丈夫强迫他与她发生性关系是很常见的。至于强奸不强奸,我觉得要看两件事。
第一,丈夫是否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正常手段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在整个过程中,妻子是否受了重伤,对身体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为正常夫妻毕竟有义务满足对方的性欲。
第二,主要看在丈夫已经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直至性行为结束,引起妻子强烈不满的情况下,妻子是否有强烈的反抗,妻子向丈夫求婚是强奸。就像偷东西一样。如果失主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那就是盗窃。如果主人在知情和自愿的情况下拿走了他的东西,那就是送人。
我认为我夫妻的性行为是正常的行为。只有在妻子极度不愿意、不认可,对其造成极大身心伤害,妻子强烈投诉的情况下,这才构成婚内强奸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