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和李斯都是秦国改革的倡导者和推动者,对秦朝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并驾齐驱。如果非要区分一和二,那么商鞅第一,李四第二。原因如下:
战国时期,商鞅被任命为秦国秦孝公的左嫔妃首领。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他两次进行了以“废矿田,开楼,实行郡县制,赏农织、用兵,实行连坐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商鞅变法后,秦国经济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
可以说,没有商鞅变法,就没有中央集权、强大的秦国,或许未来也没有什么能消灭齐楚韩嫣赵魏等六国,实现中国统一的秦朝。因此,商鞅不仅为秦国做出了巨大贡献,也为中华民族的统一做出了巨大贡献。
秦始皇得势后,李以《谏书》获得秦王嬴政的重用,在破六国、建中央集权、统人物等方面立下汗马功劳。
李被任命为宰相后,建议拆毁县墙,销毁民间武器。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主张烧毁民间收藏的诗词书籍等数百种语言,禁止私塾,加强中央集权统治。他还参与制定了统一车辆轨迹、字符和度量衡系统的法律。李政治思想的实施对中国和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
由此可见,李斯对中国的影响是深远的,贡献是巨大的。
秦始皇死后,与赵高合谋,逼迫儿子伏羲自杀,立胡亥为帝。被赵高嫉妒后,被杀。从这一点可以确认,如果说李斯为秦朝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那么他对秦朝的灭亡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根据历史学家的研究,如果贤良之子傅肃当皇帝,秦朝不会这么短命。因此,李斯成为了毁秦的罪人之一。
所以我把李四排在商鞅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