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主观欺诈?河北科技大学的调查结论真的很搞笑。我真佩服他们发明了这个新名词。他们能说出这样的话,得出这样的结论。
关于韩春雨造假和调查的问题,我已经答问了,这次我想补充一些看法。
学术造假由来已久,也是普遍现象。但是,社会上有造假行为,学校也有学校造假,不代表别人也做过。我也能做到。作为一个科技工作者,或者说是一个研究知识的人,学术上不能作弊,不能允许,零容忍。
当初,韩春雨的诺奖级学术成就震惊了学术界。以他的研究水平,突飞猛进上升到世界一流的科技水平,还有疑问。如果是真的,它的研究必须重复很多次才能得到验证,但是其他实验室都没有重复过,也就是说韩春雨的实验不能重复。明知不可能,却硬说实验成功,是诈骗。
韩春雨的欺诈行为并不是迫于外界压力而进行的错误实验。这纯粹是主观的,怎么可能不是主观的呢?如果韩春雨不是伪造的,而是强迫的,那谁是指使者呢?进行调查的是河北科技大学吗?既然有主观造假,就要客观上弄。所谓的客观欺诈是不存在的。什么是客观造假者?实验的误差是客观证伪吗?这个词特别别扭,没有意义。
虽然韩春雨表示他将退出他赢得的荣誉,但没有惩罚就等于没有待遇。如果不付出巨大的欺诈成本,韩春雨可能会在几年后重蹈覆辙。韩春雨不应该受到惩罚吗?解除副教授职称?解除他的职务?韩春雨的造假行为可耻,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已经影响到中国学术界。
当初,河北科技大学调查韩春雨事件是不合适的。学校调查自己的老师能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