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描述的情况在中国社会基本不可能发生。
根据现行法律,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强奸的受害者只能是女性,男性不可能是强奸的受害者。这些年来,男性性侵案件越来越常见。但根据我国法律的“罪刑法定”原则,如果法律没有修改,是不可能以强奸罪定罪量刑的。
对于男性,现行刑法规定了猥亵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237条进行了修改,将猥亵妇女、儿童罪作了强制性规定,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使刑法中猥亵罪的犯罪对象由“妇女”扩大到“他人”,当然既包括妇女也包括男子。刑法第九修正案生效后,对男性进行性骚扰,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犯罪。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各种社会现象的出现,立法也一定会与时俱进。相信以后也有可能把男性作为强奸的保护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