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中央没有明文规定团委书记的条件,各行各业也不统一。
学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任职资格
(一)资格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水平,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共青团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热爱共青团工作,勇于创新,勇于成绩;
3.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本岗位的实践经验、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业务知识;
5.正确行使权力,廉洁勤政,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6.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