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他人身份,表面上看是一种冒用姓名权的人格权侵权行为。但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涉嫌不同的违法行为,甚至不同的罪名。
比如最近关于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聊城的王丽丽(原名王丽)1996年考入聊城农业学校,后被顶替。王丽丽说,顶替的弟弟和自己是同学。16年,对方来家里主动交代冒名顶替,说单位有调查让她配合。更换后,他想私下花钱,王丽丽果断拒绝。她说这件事改变了她人生的高度,希望找出谁是帮凶。
显然,冒名顶替者不仅侵犯了王丽丽的姓名权,还涉嫌犯有伪造国家公文文书、受贿等多种犯罪。
比如甲冒充公仆乙在江湖上行骗,导致很多女人被骗,骗钱骗色。显然,A涉嫌构成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
所以要看情况什么是冒充他人构成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