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所谓共享经济包括共享服务提供平台、个人、租赁物三个主体,比较明显的例子就是摩拜单车。滴滴、优步、Airbnb是共享经济的开拓者和获利者。不过,就目前来看,他们已经转型了,只有部分服务还保持着共享经济的本质形态。有的人成为专职司机,有的人成为专职房东,有的租赁服务也叫有点互联网思维的共享经济。
目前的共享经济,对于租赁的物业来说确实是共享,但对于平台和个人来说仍然是租赁关系。之所以在这种新形势下质疑租赁,从根本上说,我们认为共享经济是个人对个人的,即个人拥有所有权,每个公众都有使用权。那为什么滴滴和优步会发展成租赁和共享平台,而本质上是租赁的摩拜单车依然火热呢?
一个关键问题在于,现在不是人对人共享经济的时候,共享思维下的租房服务是一个符合现实的过渡阶段。我们需要这样一个过渡阶段。我们很难推测共享经济的未来,所以比如你通过一个平台把你的车和别人共享,有人把一辆破车还给你,赔偿标准是什么,谁赔,多少钱?各种纠纷可想而知。如果你读者有过几次闲鱼交易经历,你就能理解,很难想象个体对个体的问题有多复杂。首先,建立中国14亿人的高公信力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再者,很难建立一个庞大、完整、公正、客观的中介服务平台。就算阿里巴巴和马云天天喊“无现金社会”,还是要考虑每个城市的条件,一个一个协商。除了服务商自身的努力,平台的建立还需要全社会的支持。最后,还有很多共享项,每个类别都有相应的标准。这个标准的制定是比较复杂和艰巨的,需要很长时间的建立和检验,不断完善。
所以现阶段共享服务是由某个平台提供的,也就是平台对个人来说是合理的,一半租赁一半共享是实现真正共享经济的必由之路。只有实用的方式才能被大众接受,也因此变得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