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规定能比劳动法大吗?作为一个导演,你连最基本的劳动法都不懂,还是故意装糊涂?按照公司规定来说事情就不幼稚了。
无论什么原因被公司辞退,都需要赔偿。公司规定,主管自作主张,或者公司要求必须辞退一些员工,只要辞退就要给补偿,主管也就是说,公司规定一万倍,补偿是必不可少的。
导演以劝说为借口,试图逃避赔偿,未免有点幼稚。劝说,也就是说我劝你离职,这本身就意味着强制。如果我们能得到这方面的证据,我们也许能得到更多的赔偿。
还要抓住导演的心,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他辞职去了总部,总部会怀疑总监的能力,连这种小事都处理不好。所以导演从内心希望在小范围内解决。如果局长不想补偿自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他喝一壶苦水。
公司那么多人,为什么总监选了你?我们在争取赔偿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开始反思自己。为什么导演要辞退自己?从题主提供的聊天截图来看,题主很不耐烦,开始对导演产生感情。
其实没必要。可能导演也有自己的苦衷吧。比如你不被导演或者某个团队的成员喜欢,或者双方都不喜欢对方。更有可能是你对高震有所贡献。
从聊天记录来看,主体的沟通是有问题的。当然,我自己的情况也有一些原因,但你有没有想过,既然辞退自己的大局已定,就要做好善后工作,即使要赔偿,也不能降低自己的级别。
总之,你必须争取补偿,这是你应得的。这没什么好丢人的,但如果你不想小题大做,那就注意你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