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寒暑假的取消,我觉得完全可以,但是老师要满足几个不过分的条件:
第一,严格执行8小时工作制。也就是说,老师早上八点到,中午十二点走,下午两点到,下午六点走,不能要求老师比学生先到,不能耽误他们上班。一方面,如果要求教师从早上6: 00到12: 00,从下午2: 00到晚上10: 00工作,将不支付加班费;一方面,我们不得不取消暑假。我想没有人会同意老师这样的要求。下班后不能安排会议或其他事务。上级安排的一切活动,如学习交流、社会服务、参观、节目排练等。,应安排在工作时间,不能占用下班时间或周末。
第二,未完成的工作不能强制当天完成。只要老师没闲着,就应该让他们倒着干。比如当天的作业还没看完,第二天就要继续。你不能每天都要求写作业,每天都必须读完作业。更何况我们不能要求各种任务在短时间内完成。否则我们要做早读,课间练习,备课,上课,复习作业,讲作业,找连续考题,跟着练习考试,看连续考题,晚上上课辅导,练习考试讲解,认真教育犯错的学生,见家长,填各种表格,写各种计划总结,做各种研究课题,记录教育案例,准备公开课,示范课。所以当天做不了的工作是允许延期的,时间一到就要做。
第三,工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执行。比如周六日的假期,还有法定节假日,都要严格执行,不允许随意进退,按要求执行。教师应享受的五险一金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不得以各种理由克扣或扣缴。老师的工资不能按照学生迟到、学生违纪、交作业不足、周考或月依赖的排名来扣。更有甚者,婚假、丧假、病假、探亲假都不应该按学校规定执行。总之,任何人要扣老师工资,都必须有国家的明确规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任何人没有国家的规定都不能扣教师的工资。不能靠各种道德绑架要求老师一学期捐四五次,不自愿捐也不能从工资里扣。
第四,家长不要干涉老师下班后的生活。允许教师拥有特殊的工作手机号码。一旦下班,他们就会关闭自己的工号,不再回答家长的问题,不再接受家长的咨询。不能安排老师进行课后延时服务活动,课后服务活动统一交给课外机构。
如果能这样进行,且不说这个寒暑假是否与国际接轨,学生是否能受得了,更别说能否完成正常的教学活动,就老师而言,我想老师们不会对取消寒暑假有太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