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就是和谐,万物和谐,人之理顺,是一种各得其所,尊重万物的美。
“和为贵”,《论语》说:“和为礼,贵为礼。第一,王之道,斯;很大。做不到的事可以相处,礼尚往来不可行。”类似的古话还有很多,比如“和为贵,和为财,和为福,互助互爱,家和万事兴”,百仁堂有和,都是说“和”。儒家的“太和”观念包含着自然、人与自然、人与人、自我身心的和谐。
儒家通过道德修养实现自身的和谐,进而引申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和为贵,这是优秀传统,也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特征。不仅是儒家,构成中国传统文化有机组成部分的其他学派,如佛、道、墨等,大多主张人与人、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和谐”。佛教反对杀生,主张与世和平;道家崇尚“不争”,以善良、节俭、不敢为天下先为三宝;墨家主张“相亲相爱,相得益彰”,尤其反对战争。
“和”是包容精神的表现,是理论理性的体现。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和谐的社会环境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从古至今,因国界、宗教、种族、主权、经济利益、观念、语言甚至家庭、财产、感情等诸多问题的差异而引发的冲突不胜枚举,以至于经常上演“争地而战,杀人而利;“为城而战,为城而杀”的悲剧。
“和为贵”的理念有助于纠正当今社会的种种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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