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的性质是国家行政机关,隶属于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退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审批、支付、管理等日常事务,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和离退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扩展信息:
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为更好保障患病群众就医,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计生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
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与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设立国家医疗保障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