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爸爸对魏文峰的评价》曝光了一个疑似“大头娃娃”的事件——有家长从市场上购买了“易婴舒”品牌的“易肤灵多效特护抗菌霜”,给5个月大的孩子使用后,出现了“大头娃娃”:发育迟缓、多毛、脸肿等。7日,记者从福建省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处获悉,元旦期间,该部门已接到浙江消费者举报,正在积极参与调查。目前工作人员正在现场执法。“伊芙琳多效特护抑菌霜”等产品的生产厂家是福建欧爱婴儿护理用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在福建漳州。
结合相关资料,我谈谈我对这一事件的看法和疑问:
厂家负责人可能要负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关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解释: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产品、压力容器产品、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上述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在该事件中,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在明知产品不符合行业标准的情况下,仍生产销售该产品,并任意篡改所有相关产品数据,对消费者造成严重误导。如果最终认定这些产品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该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负责人除了赔偿之外,甚至还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监管部门在哪里?在此次事件中,最令人气愤的是,这样一款激素随意添加且严重超标的产品,居然号称是0激素添加产品,而且出现在市场上,还被高价出售。我们可以理解为产品在送检时可能对样品做了手脚,这样确实是不含激素的送检产品。但是质检部门不是应该定期对市场上的所有产品进行质量抽查吗?为什么这种严重不符合行业标准的产品能在市场上长期存在?产品的质量安全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有关部门难道不应该对这一事件保持谨慎吗?
这件事其实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很多产品其实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质检部门需要做好反思工作。
孩子家长和“爸爸考核”有炒作嫌疑。虽然产品质量问题客观存在,但不能直接等同于孩子最后大头娃娃的症状。许多其他原因也可能导致这种症状。在没有查清事实之前,盲目鸣枪,站在道德制高点,会造成哗众取宠的感觉。
据了解,孩子的父母在Tik Tok有户口,孩子的症状已经出现,不排除有先天性疾病的可能。而现在家长们却在没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下把责任推到抗菌膏身上,也有一种通过孩子博取同情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