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理解,只要犯罪嫌疑人不受司法机关控制,能够主动归案,如实供述罪行,一般可以认定为自首。投案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甚至可以免除处罚。
嫌疑人被列为网上追逃,其实是一种尚未归案的形式。很多人会考虑到“畏罪潜逃”的事实。如果他们再自首,还能算自首吗?是的,当然。
为什么一个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被视为自首?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法律规定了自首制度。自首的本质是犯罪嫌疑人出于自己的意志将自己交付国家定罪量刑,与违背犯罪嫌疑人意志的被动归案有本质区别,体现了犯罪嫌疑人主动归案的自由意志。根据法律规定,能够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已经明显降低,应当予以从宽处理。
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可以自首也降低了办案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有利于及时处理、惩罚和预防犯罪行为。这也是法律和司法机关所喜爱的,所以也是自首时可以从宽处理的因素。
当然,在逃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后,如何如实供述也是实践中的一门学问。虽然是主动投案,但办案机关发现没有如实陈述犯罪事实,没有认定是自首的情况不在少数。这需要当事人与律师充分沟通,有效投案,也需要律师向办案机关说明,当事人如实陈述与无罪、罪轻的有效抗辩并不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