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和司法解释,股东有以下风险:
1.股东未足额缴纳所认缴的注册资本或者抽逃出资,对公司负有债务的,股东应当在认缴或者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债务。
2.股东滥用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股东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失。
4.股东未按法定程序清算,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