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利在杭州是否杀妻、分尸并自行抛尸?有帮凶吗?
这个问题问得好。
首先,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一定有。否则,这个案子早就被审查并公之于众了。
7月23日,杭州警方发布通告:
7月23日10时许,徐某某初步供述,因家庭生活矛盾,对妻子不满。他于7月5日凌晨在家中杀害妻子,并将其肢解后抛尸。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于7月23日晚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本案犯罪嫌疑人被羁押至今已近半个月。到目前为止,警方还没有详细公布7月5日凌晨许杀妻后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作案工具以及散落和遗弃的地点。
这到底是为什么?
我个人认为只有两个原因,一个道理。
第一,有些细节极其血腥,匪夷所思。为了安抚民众,不要公开,也怕坏人效仿,所以警方暂时不公开释放。
第二,警方只有一部分证据,就是7月23日警方出具的报告说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也就是说案件还没有板上钉钉。
第一,原因这里不细说。想必大家都知道。
这就是重点,第二个原因。
如果警方在7月23日就完全掌握了徐的全部犯罪事实,这个案子早就告破了。为什么要等到现在才弄得这么难,这么悬疑?
徐已经抓到人了,他也承认是他杀了赖。肢解后,她的身体一部分冲进了下水道的化粪池,另一部分散落丢弃。
大家注意了。仔细看。另一部分散落丢弃在哪里?位置在哪里?时间呢?多少次了?明明被遗弃在这里,为什么找不到一点点尸骨?这么多人一起找,怎么一根头发、一颗牙齿、一根指甲都没找到?
它被扔到河里,被洪水冲走,消失了。作案工具呢?刀、斧、锯、绞肉机都不能砸。这些都是铁人。我用自己的菜刀,所以你可以在浴室里用阿来刀切几十斤猪肉的内脏,挑筋剔骨。试试换你的赖刀,砍几下就钝了。你再磨刀,恐怕整栋楼都要惊动了。即便如此,还是让我们看看你能不能打散你那老混蛋的老骨头。就算再累,当天晚上也吃不完。就算切完,也要手动绞几十斤肉。(马上被马达曝光)你不被老头累死才怪。如果你不筋疲力尽,你这个狗娘养的,我怎么能拧断剩下的树干骨头呢?是谁愚蠢,被绞得粉碎?你用手动绞肉机吗?这怎么可能呢?把它切成块,装在袋子里,带到楼下。省力多了,何苦呢?好吧,那你就把剩下的“骨头”从8楼的楼梯上拿下来扔掉。下到8楼可以付一楼的钱。穿过非机动车道时,你必须小心。雨下得这么大,非机动车道口又长又陡。你应该小心。我怕下雨天路滑,“东西”没丢,反而。(非机动车道口出口真的又长又陡。)于是那天晚上,徐想靠自己完成这样高强度的“工作”,不得不用两吨多的水,一次又一次地将地面残渣冲洗进下水道。这简直是一项不可能的任务。
那我能在光天化日或者晚上或者第二天完成扔弃吗?好的,你会分几次?今天是星期天。我先带小女儿去同学家,然后就可以“办事”了。你真的很能干。昨晚忙了一晚上没睡午觉吗?这是不可能的。时间紧迫。你是地铁司机。你今天不用去上班吗?我已经请了假。好吧,那你该忙了。你想要走楼梯还是坐电梯?无论你走到哪里都可以看到它。用小包比较容易,但是小包要来回好几次。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的第二天,无论是走楼梯还是坐电梯,都逃不过楼外大门监控的跟踪。你真的怕警察查证,暴露行藏?根本很难自圆其说。这是死罪。前期的精心策划,长远规划,都是白费。徐就那么傻吗?
徐对将人体组织冲入下水道的事实供认不讳,证据确凿。已经是死刑了,为什么他不能把丢弃的残体拿回来?如果找不到残骨,至少要有确切的时间和地点。你说不出一样的东西,但是经过核实,不符合。告诉我,为什么?
从早到晚到第二天,骨头和工具丢弃是没问题的,问题是拿不回来了。这不是明摆着装傻吗?他为什么这么做?真相只有一个。他在“保护”另一个人。
理由不再多言。事实是,他把“残缺的身体”的一部分剁碎,冲进下水道,把“残缺的骨头”的另一部分给了他的另一个“帮凶”。只有这个“帮凶”才能在当天凌晨和午夜神不知鬼不觉地完成整个作案过程,而这个人必须是一个“年轻力壮”的人才能担当起这个“重任”。
这样,白天一整天,第二天他都可以从容应对即将到来的复习。
对性感兴趣的可以看看我上一篇文章,如何找出他的伴侣,那个黑影人。
公安机关将严打一切犯罪分子,惩恶扬善,还受害者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