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五品相当于现在什么级别

碘酒的作用2022-07-10  7

准确地说,清朝的“正五品”应该相当于现在的“降正厅级别”。

清朝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充分吸收了历代王朝的经验教训,完善和发展了各项制度,逐渐成为封建专制的集大成者。据《清史稿》记载,清朝的官制是“分九品,各部在下,品十之八,不如九品”。清朝统治阶级除了有明确的等级观念和尊卑观念外,还特别注重大臣的权力划分、相互监督和制约,有效地防止了权臣篡权,更直接有效地促进了中央集权。

清朝的官制大致可以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由于品级和职权明确,为后世官制建设提供了成熟的参考蓝本,使清代的品级和官职几乎可以与现在的品级和官职相对应。

比如清朝的“总督”,官阶从属于次长,基本上和现在的省委书记差不多,行政级别是正部级;比如清代的“省法官”,正科级三品,基本类似于现在的省政法委书记,行政级别为副部级。而我们经常听说的一级官员——“殿阁大学士”基本上和政治局常委差不多,其行政级别就是正厅级。

但与清朝的“九品十八品”相比。目前的领导职务级别分为五级,每个部门的主任和副主任。换句话说,清朝的很多等级在现在的行政级别上找不到对应关系。

比如作为本文的重点,清代的“正五品”对应今天的什么水平?

要了解“政物品”的行政级别,我们先来看看“政物品”的上下——“从物品”与“从物品”的对应关系:

在清代,“丛思品”的代表官职是“知府”,“知府”相当于今天的地级市的市委书记,行政级别是科级。

清代“从五品”的代表官职是“散州知州”。所谓“散州”,基本上类似于今天的“县级市”,与一个县处于同一级别;此外还有“直隶州”,即各省直接管辖的州,大致与政府同级(仅大致如此)。所以“直隶州”基本上类似于今天的“省直管县”,一般由副厅级领导。

换句话说,清朝的“正五品”应该介于正厅级和副厅级之间。

我们来看看清代“正武品”的代表官职:各部郎中,以及前面提到的“直隶知州”。

“郎中”,属于“中枢官职”,在六书中仅次于尚书、侍郎。清朝时期的“郎中”,大致类似于今天部委里某个部门的主任。其行政级别为局级,地方上为局级,即上述“知府”的行政级别——正厅级。

从这个角度来看,“正五品”似乎属于官阶,但随着清朝皇权中央集权的逐步发展,其对应的等级也是经过反复变化才最终确定的。据《清史稿·正志一》记载,“阆中”最初的等级为“三品”,顺治十六年改为“吴品”、“四品”。康熙六年再次升为“三等”,直到康熙九年才最终确定为“五等”。

也就是说,随着清朝皇权中央集权的逐步发展,内阁逐渐失效,六部实权逐渐被压缩。自然,负责各部门具体事务的“郎中”逐渐被接手,逐渐发展成为“只接受宪法意旨,不能任意妄为”的行政官员。但是,由于治理地方的实际需要,掌管一个政府行政权力的局长级领导——“县长”的权力逐渐增大。所以“知府”的等级一直不变,而“阆中”则逐渐固定为“正武品”,低于正厅级别。

我们来看看“李智周周智”的具体身份:

在人口、地域范围、行政事务等方面都有或大或小的差异。在不同朝代的县级行政单位中。一个县官不能正常维持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事务繁杂的县怎么办?我们只能在县划归省一级的同时,提升这个县的行政级别,分配给更多的官员!于是,“直隶府”诞生了;于是,一个“李智周”诞生了,其地位明显高于“知府”。

清代直隶州与府的行政单位有相同的官制和职级待遇,应视为府。但“直隶府”毕竟只是一个“县”的升级;更何况直隶府,直接隶属于“政治部”,与“省”所辖的“府”略有不同。于是,“直隶知州”比“四品学政”——政五品的等级略低,但两者无限接近。

所以,正厅级和副厅级之间的“正五品”更接近正厅级,正厅级应该减少,而不是副厅级增加。

参考资料:清史稿、官方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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