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很多人应该都经历过这个问题,其性质非常恶劣。这里有一个简短的评论:
1.我会在他的快递公司投诉举报,要求快递公司给个说法;因为快递员是快递公司的员工,出现问题第一步沟通的是对方公司;最好记录保存好证据!
2.如果快递公司负责人重视,及时给予咨询,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这样的快递员一定要要求对方公司开除,算是为人民做了一件好事。
3.如果快递公司没有给出积极满意的答复,可以向邮局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当然也可以起诉到法院。然后最好起诉公司,快递员并列被告,这样后期处理会强势一些;
有人说我做的是补偿,对吗?没有错。任何做错事的人都应该为自己的错误负责。合理争取自己的权利是每个公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