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作过的可以申请。
1.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人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并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3.复习。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符合审批条件的,发放《失业证》;如果不批准,将发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要补正的,申请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补正请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后重新接受审查。
4.得到结果。申请人应按约定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许可窗口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