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委员会”是街道办事处“原镇人民政府”的下属分支机构,简称“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是有区别的:
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的上级领导单位是县“市、区”人民政府。
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的上级领导单位是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
两者的相似之处在于,都是城市基层机构,都是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职能机关。
两者的区别:
1.街道办事处是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相当于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的级别和序列。管辖的人口比乡镇人民政府管辖的人口多。
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是城市居民的自治组织,但其工作往往与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基本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其职能是承担公共服务,组织公益服务,指导社区服务。
二、街道办事处的正式工作人员是公务员编制。
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领取政府生活补贴,不属于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是政府购买的医疗服务,部分社区居委会有小额盈利性质。
第三,在社区事务中,街道办事处行使管理和指导职能。社区居委会负责协调相关社会服务组织,承担政府委托的社会服务。
以及管理和服务项目的相关职能权限。
比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一次性奖金,由政府委托社区居委会发放。广场上爷爷奶奶们需要健身的地方都是由社区居委会协调安排的,所以一级组织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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