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如何认定


国家对退休的确定有相应的政策规定。根据“国发〔1982〕62号和老任劳〔1982〕10号”的规定,公认的退休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在脱产工作时享受供应制度待遇并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退休年龄的,一律离岗休养。符合上述条件的离休干部,应改为退休。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中共)领导的革命军;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应制度待遇;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在东北和一些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工资制度的干部,也可以享受退休待遇。根据你的问题,你爷爷是48年参军的,所以应该认定为退伍。现在,关键是你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然后提交给当地民政部门。找单位也没用。单位没有这个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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