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的区别: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低,使用寿命短,不能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有形物品。如业务流程中使用的工具、管理工具、玻璃器皿、包装容器等。
特点:单位价值低,易磨损。
一般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1年以内。
只有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才应计入固定资产。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工材料归类为低值易耗品。因此,低值易耗品包括:
1.使用年限不满一年的生产经营劳动材料。
2.使用年限不满2年的非生产经营用劳动材料。
3、使用年限超过2年,但单位价值低于2000元的非生产经营用劳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