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内部行政行为——处分,具体如下: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种类为: (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4)降级;(五)辞退;(6)辞退。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限为: (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记大过18个月;(4)降级撤职,24个月。行政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到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等级;被辞退的,按规定予以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