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在职和脱产的区分不清晰,不准确。区分上班不上班比较合适。可以说,下班的情况是复杂的,现实中有各种形式。总的来说,虽然休班人员形式各异,千差万别,但他们的共同点是明确的,那就是:
1.都属于单位的法务人员。他们原本有正式的工作和岗位,但因各种特殊情况暂时或长期不在岗;
2.均与所在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备案合法合规。单位的认可不排斥或试图改变既定的下岗现状;
3.他们的养老保险关系是合法有效的。除了少数“两不找”的情况,大部分职工都是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保,但不在岗工作;
可以说,不在单位值班的员工,工资收入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这是肯定的。大部分是由原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后再支付一定的生活费。还有一些员工擅自离职,到别处工作,有的长期处于“二合一”状态,长期停缴保险,单位也不会发工资和生活费。但也有不降薪离职休息的,也有只对奖金有轻微影响的。比如根据单位内部规定,因年龄原因达到最高任职限额而被免除领导职务或高级职称的人员。
感谢阅读,请关注!欢迎读者和网友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