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如火如荼。根据改革的统一计划,所有事业单位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分类改革。
改革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行政执法。根据改革的要求,所有的行政职责都将移交或剥离给公益事业。在之前的党政机构改革中,行政事业单位已经清理完毕,一部分并入行政机关,一部分剥离行政职务,改为公益性,今后不再保留行政事业单位。目前执法机构没有统一的改革政策,只是小范围的试点改革,下一步预计是全面改革。第二类是公益类,分为公益类、二类、三类,目前正在推广。第三类是生产经营,这也是改革的重点。根据改革的要求,所有生产经营机构都将改为企业。
那么,一类、二类、三类公益事业单位都有哪些单位呢?
1.公益类包括:中小学、聋哑学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考试院、科教院、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科技馆、信息中心、体彩中心、疾控中心、防疫站、福利院、血战、救助站、乡镇卫生院、法律援助中心、婚姻登记处等。
2.第二类公益包括:普通高中、高职院校、大学、电大、老年大学、幼儿园、文化宫、公园、体育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立医院等。
3.公益三类:公证处、殡仪馆、房地产交易所、规划院、设计院、招待所、宾馆、出版社、非时政类报纸、剧团、农场、园艺场、苗圃、城市配套维修养护机构等。
因为公益事业几乎没有财政支持,所以公益单位的运作模式和企业是一样的。其实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基本相同,是未来改革转企的重点对象。第二种公益属于差额分配性质。改革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分类,大致分为三个方向:效益差的,以公益性服务为主,剥离收费或业务职责到公益性;一般能基本维持机组正常运行,保持现状;效益好的,主要责任是经营收费的,就剥离公益责任,改企业。公益类基本维持现状,无非是根据职责相似程度进行必要的合并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