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看看中国直辖市的沿革: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有北京、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上海、南京、武汉、广州、重庆、xi安等11个直辖市。
1950年,旅大市升格为中央直辖市;
1952年,南京降为省辖市;
1953年,长春和哈尔滨升级为中央直辖市。
从上面可以看出,到1953年底,全国共有13个直辖市,包括京、沈、安、顺、本、沪、汉、广、渝、安、长、哈。建国初期我们国家为什么要设立这么多直辖市?主要原因是计划经济的特点和产物。
1954年,中央决定取消行政辖区,除北京、天津、上海设为直辖市外,其余10个降为省辖市。
1997年,中央政府决定将重庆再次升格为直辖市。就这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一直延续至今。
那么,直辖市有什么优势呢?简而言之,有四个优点:
第一,党委主要负责人可以配很高的职位。我们知道,四个直辖市和其他28个省区一样,都是省级行政区,其党政领导都是省级领导。但四个直辖市的市委书记通常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也就是说,直辖市的市委书记可以分配到副国级。其他省区,除了经济政治地位高的广东和新疆,只能是省部级。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行政级别高,更好地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二是重大项目和资金安排有优先权。比如涉及国家战略层面的重大项目,投资巨大的重大项目,通常优先安排在直辖市。这无疑将对直辖市的整体建设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例如,上海洋山深水港和天津港的建设都是国家重点优先项目。
第三,重要政策措施有优先权。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自贸试验区的建设。中央先安排在上海试点实施,经验积累成熟后再复制推广到全国其他地区。
第四,我们应该注意各种资源的分配。包括教育、科技、资金、人才、交通、外贸、外资等方面的分配,都会对直辖市给予关心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