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的职责: (一)办理辖区内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初始登记、年检、换证等审查手续,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和经济活动;(三)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四)受理、审核、上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申请,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监督管理其使用商标;(六)监督管理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七)按规定征收和缴纳各种工商规费和罚款;(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