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有点大。如果我用长篇大论的学术方式来解释,必然会失去互动的意义,违背贴近企业为企业服务的初衷。简要讨论:
1.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以货物(包括应税服务)在流通中的增值额为基础征收的流转税。
2.目标流转税主要包括消费税和增值税,一种是价内税,后者是价外税。又一个讲座?哈哈的笑声...
3.增值税讲究两个关键点“流通量”和“增值额”,可以简单理解为:如果流通量和增值不同,就不交税!
4.那么如何理解和计算附加值呢?当前价税减去最后一个流通环节的价税,就是增值额。下面就不说价格值了,单式税!
5.这部分企业的税收(增值税!简称税)包括普通票税和特种票税之和。为什么这里有通用票?因为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采取简易方式征收,所以不允许开专用票。
6.现在这个环节要征税了。不幸的是,第五条描述的税收总和已经包含了前一环节已经缴纳的税收。
7.如果你交了税,你必须减去,否则我们会重复缴税。于是认证扣费的概念就跳了出来。
8.抵扣是你在最后一个环节减少了缴纳税款的凭证和证据。
9.快结束了。小规模和易于征收的税收将被征收16%,15%和5%,所有这些都将被征收3%。所以国内不允许减这个税,只能用普通增值税发票。
10.如果此环节开具给下一个符合减税条件的公司,则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不符合减税条件的,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你敢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会处罚你的。
11.综上所述,不符合减税(抵扣)条件的,只能使用普通票开具和领取发票。合格的只能用普通票开给不合格的,合格的可以互相开。
12.最后一句,不然我就不专业的喷一个。无资质的建安、法医服务等。可以申请自行开具专用票,其他不具备条件的可以申请代办税大厅开具专用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你减的凭证,而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你不能减的凭证,是应该纳税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