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企业是指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的社会福利生产企业。福利企业是专门为安置残疾人而组织的。目的是解决国家资金短缺,充分发挥残疾人的有效作用,激发他们自力更生的能力。所以国家对福利企业制定了很多照顾政策。税收方面,残疾人(盲、聋、哑、残)占生产人员总数比例超过规定比例的福利企业,除税法规定不能免税的以外,对其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减征或免征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同时对其收入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社会福利企业,是相对于“非社会福利企业”(北京市残疾人比例不低于1.7%)而言的,是指以吸纳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为重点的特殊经济组织。其福利特征是按政府规定(北京不低于25%)安置的残疾人数量占企业生产人员总数的一定比例。对于国家的这类经济组织,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等。酌情予以减免,减免的税款全部用于企业发展基金和集体福利基金;企业的利润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集体福利设施和职工奖金,有条件提取一小部分用于社会福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