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的名字极其复杂,由姓、姓、名、字、号五部分组成。姓和姓最早是分开的,不是一个字。先有姓,后有姓。“姓”是女人生的孩子,代表着血缘关系,是家族基因的延续。在母系社会,同一个母亲所生的孩子有相同的姓氏。由于同一个祖先的后代繁衍,特别是在伏羲氏族社会,一个家族往往分成几个分支,分散在各处。每个支系的后代除了保留自己的姓氏外,还为自己取了一个爵位作为象征,由此诞生了姓氏。姓是一个家族所有后代的共同称谓,而氏是由姓派生出来的一个分支。氏族时期实行氏族外通婚,有氏族的人不能通婚,于是“姓”就起了“他婚”的作用。
姓氏代代相传,一般不变,相对稳定;但是,姓氏会有几个后代或者两代不同的姓氏。不同的姓氏可能用相同的方式命名,所以会有不同的姓氏和相同的姓氏。在阶级社会中,贵族以自己的国名和官职为姓,“姓”成为区分贵族和劣等的标志。贵族及其后裔有姓氏,奴隶和普通人没有姓氏。
春秋时期,宗法制度逐渐瓦解,姓氏制度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姓开始变姓了。战国以后,老百姓也有了姓,人民就成了百姓的统称。秦汉以后,姓与姓合而为一,故称“姓”。
名字是人与人之间的特定称呼,是一个人的象征。今天中国人的名字大多比较简单,都是由姓和名两部分组成。姓氏沿袭祖先,代表血缘关系,名体现长辈的殷切希望。
古代的名字和文字是分开使用的。姓名是一个人在社会中使用的符号,带有鲜明的个人烙印。字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与名有关。所以也叫外延。更重要的是,古代人成年后才能取字。《礼记·谈公商》“幼名,冠字”,“冠字”是
“子”通常来源于“名”,《白虎传名》说:“名在近旁者,名知其字,闻其名。”可见,古人的“名”与“字”在意义上大致相近或相关。一种情况是名字和人物有相同或相似的意思,比如屈原、平明、袁媛。再比如诸葛亮,字孔明,“亮”就是“亮”的代名词;在另一种情况下,名字和单词有相反的意思;比如、子、说文:“典是黑的”,而“Xi是白的”,再比如朱,性格是黑的,“Xi”和“黑”是反义词;有些人名、字在经史中有记载,用的是典故,如鲁豫、鸿渐二字(易经:“鸿渐之羽可为器”);还有一些名字和人物很难找到有意义的联系,比如章雷,他的人物是隐藏的。
古人的名字除了姓、姓、名、字之外,往往还有一个“数”。比如李白姓李明,太白,名青莲居士。“号”也叫别称,别字,别号,是固定的别名。称呼别人的名字是为了表示尊重,自己的称呼一般只在自己的作品中使用。周朝已经开始取名字了。《周礼记》解释说“不,是尊名,更美”。不是,是一个人除了名字和人物之外的尊称或美称。封建社会的中上层阶级(尤其是文人)往往以居住地和利益为自己命名(包括斋名、房名等。),如杜甫的《少陵夜老》、唐代白居易的《香山居士》、宋代苏轼的《东坡居士》、辛弃疾的《稼轩居士》、明代唐寅的《刘茹居士》(字伯虎)、清代郑燮的《板桥》。宋代以后,士多以数相称,其他一些名字甚至比名字和文字用得更多,如苏东坡、郑板桥等。到了明清时期,人们把选号当成一种时尚,上至皇帝下至普通百姓,几乎人人都有一个号。
昵称不像取名字一样受家人和同行的限制,而是受用户本人的限制,因此可以更自由地表达或凸显用户的某种审美趣味。常见的谥号如道士、、居士、翁、老等,都是自我申诉者鄙薄富贵、看破红尘之趣的表现。欧阳修晚年外号“六一”。所谓六个“一”:一部万卷书,一卷古书碑刻,一架琴,一盘棋,一壶酒,一个老人本人,可见其审美情趣。欧阳修还有个外号叫“醉翁”,有的人取别的名字只是为了附庸风雅和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