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是一个人作为某个国家成员的法律地位的延伸。公民身份首先是一种法律身份,它是基于法律确认而产生的。其次,国家是身份存在的前提,公民身份与国家的存在密切相关。第三,所有社会成员在公民权利和义务方面是平等的。它的选民是公民的一个普通角色。关于公民身份的立法规则:关于谁可以享有公民身份以及享有公民身份的人实际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没有普遍适用的原则来确定公民的必要权利和义务;在不同时期、不同国情下,一个国家往往会形成不同的立法原则。
公民权是一个人作为某个国家成员的法律地位的延伸。
首先,公民身份是一种法律身份,是基于法律确认而产生的,或者说这种身份是基于“契约”而产生的,与契约订立前的身份不同。既然是合法身份,就意味着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不能任意剥夺这种身份。
其次,公民权是以契约的另一方——国家作为其存在的前提,公民权与国家的存在密切相关。没有国家就没有公民,没有公民的参与或监督,国家就没有合法的公共权力。因为公权力来源于人们的认同和分配。一个公民并不因为是国家的一员而在肉体上和精神上属于国家,但他永远是国家的积极管理者。公民身份是公民社会中的人作为独立主体参与或监督国家公共权力运行的一种身份。
再次,由于公民是社会成员的一般法律地位,这也引申出另一种观点,即具有这种地位的人在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上是平等的。因为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着相同的身份,即公民,无论职位、工作、出身,都是平等的公民;法律不承认任何形式的特殊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