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门下放到地方,归应急管理部管辖后,已经退出现役,可以不再实行兵役制度补充新的力量。那么,退出现役后如何补充消防力量?答案当然是雇佣合同制。
随着应急管理部门职能的加强,灭火救援任务越来越重要,基层地方不得不同时兼顾森林灭火救援,消防救援人员必然出现短缺。最近各地消防救援机构都在招聘工作人员,他们的程序和其他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一样。单位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人社部门批准后,面向社会招聘消防员。只要符合条件,谁都可以申请。
由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性,在招聘消防救援人员的过程中,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身体要求高;二是工资收入高。救援工作对消防员的身体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很高。招聘消防员时,对身体条件要求很高。他们有基本的体能测试,必须达标才能参加下一次的招募。同时,招聘合格后,要进行集中统一的培训和日常不间断的训练,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完成应急救援工作。
工资高很好理解。消防员虽然是合同工,但是他们的月工资总额甚至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消防救援工作是高危行业,在和平时期,消防救援人员的牺牲比例是最高的。所以根据行业特点,给高工资无可厚非。消防员的工资由地方财政承担,不同于应急救援大队下放到地方的正式管理人员的工资来源和管理。这部分合同制人员,严格来说是地方应急救援力量,由正规应急救援大队训练、管理和使用。
由于应急救援的专业性,新招聘的消防员虽然是合同制,但需要多年的培训。所以聘用合同期限较长,一般以五年开始。提高工资水平也是为了吸引他们不要轻易辞职,保证消防救援队伍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