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
汶川大地震已经过去11年了,但每次提起还是觉得后怕,因为即使是在电视上看到的场景,也让人不由自主地感受到生命的渺小和脆弱。
汶川地震造成8万多人死亡,17923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达8451亿元。可以说,汶川地震引发的连锁反应不仅需要地质学家进一步探索,也值得每一个领域的学者专家去探索、研究和讨论。虽然汶川地震给我们留下了无数的艰难险阻,但国家反应迅速、正确,一一克服。一个最引人注目的问题是如何处理死者和失踪者的银行存款和贷款。
如何处理死者和失踪人员的遗体
对于汶川地震中的遇难和失踪人员,国家在后续安置过程中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一,被害人在银行的存款属于第一继承人。具体程序是第一继承人携带被害人死亡证明、继承公证书到相应银行办理取款业务;
第二,如果继承人同时死亡,没有其他继承人,存款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在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存款归单位所有;
第三,暂时失踪人的存款仍归失踪人所有。超过法定期限仍无人认领的,则归为“沉睡存款”,最后上缴国库,变为国有财产;
第四,为尽可能减轻灾区灾民的经济负担,幸存者贷款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灾民贷款将一笔勾销。
对未来特大灾害后处置方法的建议1。死亡和失踪人员银行存款的处理方法。
参照汶川地震的处置办法,失踪者的银行存款仍属于其个人私有财产。只有经过法定程序被宣告死亡后,第一顺位继承人才能携带死亡证明、公证书等法律文书到银行办理存款支取或转账。灾民的银行存款将统一上缴国家,由国家重新分配后,专门用于支援灾区建设。
此外,由于银行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来支持他们确认哪些客户在灾难性灾难后失踪或遇难,遇难者和失踪人员的确认工作目前只能由国家力量来完成。在有充分证据证明客户已经死亡后,其银行存款将由国家统一划拨!
2.为灾区人民处置贷款
如果遇难者和失踪人员没有继承人或其他近亲属,这部分贷款对银行来说就成了事实上的坏账,最后只能按照不良资产核销;即使有近亲,也成了事实上的无酬者。参照汶川地震处置,不催收,不索款,不罚息。有保险的由保险公司负责,没有保险的由银行核销。
综上所述,像汶川地震这样的特大灾难发生后,我相信国家会出台统一明确的规定,对遇难者和失踪人员的银行存款如何处理。可以肯定的是,属于国家财产的灾民存款最终将用于支持灾区重建。另外请放心,银行无权将这部分存款据为己有,也不会主动据为己有。所有遇难者和失踪人员的存贷款处置将按照法定程序、合法合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