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度征信谈老赖:债务人确实没有还款能力,可以申请退出老赖黑名单。可能很多六度粉看到这个标题都会很生气:债务人确实没有还款能力,可以退出老赖黑名单。那我们借出去的钱不就浪费了吗?大风刮来的钱是谁的?为什么我可以向老赖借钱不还钱,不受老赖黑名单限制?
今天早上,六都君看到了六都君发来的一条消息:
五年前,一个朋友借给我100块钱做生意。(傻六度君一开始还真以为是100元,后来才知道是100万。后来生意亏了,我亏了100块。因为是朋友,我就想着他能还多少钱,但是朋友让我去法院告他,因为那时候他有很多债权人(其实是合伙人)欠我的最多,他不想欠我什么人情,想通过法院清算资产先还我。
后来官司打赢了,法院给我执行了40万,把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他的房子车子都抵押给银行了,离婚较早,没有孩子。那些合伙人知道他真的没钱了,就没有再起诉他。后来觉得他特别难,工作生活处处受限,就想向法院申请取消黑名单限制。他坚持在我申请之前还我钱。他是个忠诚的人,我知道他这么做是因为他感到内疚。
为了让他好受点,我没有取消黑名单。两个月前,他被诊断出胃癌晚期。我尽全力帮他做晚期化疗,向法院说明情况,法院出面认定他确实没有还款能力,自动撤销他的失信记录。当我对他说:我没有撤销你的信用记录,但是法院查明你确实无法还款,就自动撤销了。从现在开始,你不欠我钱,也不要内疚。你和我在法律上和道德上都不欠任何人。
朋友听了很欣慰!说了这么多,我只想说,其实很多债务人甚至被列入了违约黑名单,他们真的很想还钱。他们不想逃避责任,不老实,只是因为他们没有钱。希望刘以后写文章的时候能多想想债务人的难处。
看到六度粉的这条留言,六度君感慨万千。当我们遇到其他欠钱不还的人,我们会觉得自己倒霉。我们会认为债务人逃避还款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有些确实无法还款的债务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这就有点不对了。
老赖主要是指恶意欠钱不还的人,而不是主观上想还但客观上没有还款能力的人。在刘看来,那些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偿还债务的人,不应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那么,这些债务人遇到这种情况,如何走出失信黑名单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相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二)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前两点很好理解,六度君带你认识第三点。人民法院终止执行是针对现实中的极端情况,如上述案件。债务人无可执行财产,无子女或亲友帮助其还债。无助又身患癌症,她很快就会死去,无法工作,靠低保生活。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法院两次认定债务人确实没有还款能力但不是恶意违约,那么法院就可以主动取消其失信名单。
六度学分总结
黑名单对某些人来说是道德上的耻辱。有些看中名声的人,一辈子还债,怕死后遭人唾骂。
有人认为上黑名单是一种荣耀。欠的越多越好。其实六都君并不理解这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病态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