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的十个非常任理事国

病危通知书2022-07-08  25

五个常任理事国是中国、法国,

俄罗斯、英国、美国

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1944年8月21日至10月7日,美、英、苏、中四国代表在华盛顿附近的古老庄园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议。会议勾画了《联合国宪章》的基本轮廓,解决了建立联合国的主要问题。

会议讨论安理会组成时,美国的原计划是由4个常任理事国和7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后来又提出让法国做第五个常任理事国,后来又补充说,以后可能会建议增加一个拉美国家做第六个常任理事国。当苏联代表提问时,美国代表说,拉丁美洲的代表是巴西。美国坚持认为,巴西的人口、面积和资源给了它加入常任理事国的充分理由。此外,巴西为二战反法西斯盟军的胜利做出了突出贡献。苏联代表葛罗米柯说,苏方认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暂时限于四个大国,法国加入后再限于五个大国。联合王国代表也表示希望安理会不要有第六个常任理事国席位,并补充说,一旦增加法国为第五个常任理事国的框架被突破,安理会将面临强大的压力,会有人要求进一步增加常任理事国席位。后来美国代表提出在基本文件中加入今后如何增加常任理事国数量的条款,但英国和苏联代表对此持否定态度。最后,三方一致同意,除法国外,不再增加常任理事国。

在1945年2月召开的雅尔塔会议上,与会各国作出在旧金山召开制宪会议的决定时,建议由中国和法国以及苏联、美国和英国作为旧金山会议的发起国(当时法国已经成立了临时政府)。中国政府接受了这一建议。法国同意参加会议,但决定不做发起国,因为它认为自己没有参加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和雅尔塔会议的协商,不能要求其他国家签署自己没有参加的宪章。

1945年6月26日,旧金山制宪会议胜利闭幕,《联合国宪章》正式签署。《宪章》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是美国、苏联、中国、英国和法国。自此,五个常任理事国的地位正式确立。

同时,《宪章》还规定了“大国一致”原则:即安理会就非程序性问题进行表决时,只要有一个大国不同意,决议就不能通过。这就是所谓的“否决权”,在维持大国一致行动、集中力量反对地区危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反映了人类几千年来对建立国际安全机制以消除世界战争危险和维护世界和平的渴望。冷战开始后,美苏在全球范围内展开竞争。为了破坏对方的行动计划,两国频繁使用否决权,使得“大国统一”原则失去了原本的意义。随着冷战的结束,“大国统一”原则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方面日益显示出其有效性。对防止地区冲突,遏制一些大国谋求地区霸权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天,它仍然是《联合国宪章》中一项稳定而有效的原则。

常任理事国机制发挥了巨大作用。

自联合国成立以来,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机制在维护世界和平和解决地区冲突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截至2002年,安理会共批准并实施了约55项维和行动,有效防止和减缓了地区冲突的发展和扩大。这一机制在冷战后显示了其生命力。

随着联合国会员国的增加和世界各地安全形势的日益复杂,联合国也面临着新的改革。但是,联合国的改革,特别是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的改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2003年11月7日,现任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智利圣地亚哥发表讲话时表示,改革不是要剥夺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的席位,而是要使安理会通过的决议更具代表性和合法性,更能为全世界所接受。言下之意,维持安理会现有常任理事国机制的稳定应该是首要考虑的问题。舆论也普遍认为,常任理事国改革要慎重,充分发挥现有常任理事国机制是联合国改革的正确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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