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香港在1971年废除了大清律,澳门正式废除大清律大概是在1970年到1980年。因此,何何的第一次二房婚姻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1985年和1989年,何鸿燊没有再结第三次和第四次婚。只是熟人、朋友、亲戚对酒告知他,其实有一个类似女佣的情人,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但342室没有法律上的异议,外人和警察法庭无法介入。
说重点。和香港其他富豪一样,何鸿燊的合法婚姻不是娶多个老婆。它沿袭了乾隆规定的旁系婚姻制度。比如霍大亨以个人名义与第一个人结婚,其次是并发婚姻。
所谓兼婚,是指很多兄弟只有一个儿子作为继承人,这个儿子可以以客表兄弟的名义合法地娶几个老婆,而不是一个男人同时娶几个老婆。也就是说,这个人已经被分成了几个家族。在法律地位、家庭财务、继承关系、宗族地位上,是平行的,禁止合并的,各自活在祖先的精神位置上。这几个女人虽然共用一个男人,但并不是男人的妻子,而是表姐妹。所以港澳富豪一直以并发婚为借口,多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