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是肯定的!!她的家乡像冬天一样冷。月入6000的依法纳税,日入200多万的逃税!这个世界怎么了?
最近,郑爽的前夫罗林爆料称,郑爽参与了一项阴阳合同,以逃避纳税。报酬1.6亿元,合同上只写了4800万元(满足不超过5000万元的限额),其余1.12亿元以投资的名义打入郑爽自己的账户。这样操作的话,一亿多就不用交税了。损失了多少税收?
作为曾经的当红艺人,郑爽已经是高收入群体。拍摄耗时77天,耗资1.6亿,平均每天200多万。不能拿那么高的工资,正常依法纳税吗?我真不知道郑爽当时是怎么想的。前面有活生生的例子,其他艺人也因为这个交了税,所以没有引以为戒。有人说,郑爽的逃税行为是由罗林唆使的。我们不知道这是真是假。作为一个正常的纳税人,在纳税方面难道不是自己做决定吗?再看看她丈夫和经纪人的脸?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是税法规定的,每个人都应该遵守。不管怎样,逃税都应该受到惩罚。希望尽快还原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