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伴生矿是指同一矿床中,除主要矿物外,还含有多种可用于工业的成分。这些成分是伴生矿物。在确定资源税税额时,应当以开采作为主要产品的要素为主要考虑因素。同时也考虑了作为副产品的元素成分及相关因素,但以主产品的矿石名称作为税目。
2.伴生矿是指采矿单位在同一矿区开采主要产品时所开采的非主要产品元素的矿石。对伴生矿量较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确定资源税的单位税额标准;数额较小的,在销售时,按照国家对收购单位规定的相应项目的单位税额标准缴纳资源税。
3.伴生选矿是指在精矿加工过程中,与原矿中所含的主要产品相关的精矿形式的副产品。对以精矿形式选取的副产品不征收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