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暂且抛开自杀能否实现,只说死刑犯为什么在行刑前选择自杀。一审死刑立即执行的时候,他们已经在看守所关押了最少几个月,最多几年。他们已经接触到其他死刑犯从被判处死刑到被执行死刑一直被关押在看守所的情况。对于被关押的未决犯来说,别人的死刑就是一个故事,他们负责听和读。一旦他们收到自己的死刑判决立即执行,一整天,茶不好喝,你看起来恍惚!就连即将被执行的画面也会继续被脑补。久而久之,我会选择自杀的想法,我想自杀。尤其是上诉被二审法院驳回后,绝望之情溢于言表。处于精神崩溃的边缘,总是想着如何提前结束自己!
那么,他们有机会自杀吗?实际操作中,几乎没有这样的机会!因为在押人员一审被判死刑,回到看守所,马上就会被戴上几十斤重的镣铐。如果他穿上它们,他会不方便移动。他怎么会自杀呢?此外,还将为他(她)配备至少两名24小时盲人服务的私人“秘书和保镖”。有几个变成了互相监督群,成员互相监督。如果有任何麻烦,他们必须报警!
综上所述,死刑犯在被执行死刑前没有自杀的机会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