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歌舞活动十分盛行的唐代,“踩歌”是人们节日里最常见的娱乐方式。
“踩”是一种古老的民间歌舞形式,娱乐性很强。《紫同治简》有注:“踏歌者,手拉手唱,踏地为节。”这种参与者成群结队,手拉手,脚踏实地的歌舞活动,早在汉代就出现了。据金《西京杂记》第三卷记载:“戚夫人侍奉其子贾,后为扶风之人段如之妻。
.......说在宫中时,尝以丝弦歌舞,竟扮作妖,正是取乐的好时候。10月15日,一共有人住在用海豚和小米搭建的灵性女神庙里,吹着笛子,唱着《灵》这首歌。那么,《红凤凰来了》这首歌,就是一个用双臂踏地的节日。《东汉列传》也记载:马汉人“常于五月在景甜拜鬼神,昼夜聚会,数十人共舞,踏地为节,十月耕完。
“云南江川李家山出土的圆形楼空舞者扣,证明了这种歌舞形式:十八位舞者全部佩戴腰带和尾饰,双臂围成一圈,开始跳舞。事实上,唐代流行的“踏歌”要追溯到汉代,在中国最早的原始舞蹈遗存中就可以看到“踏歌”的出现。如青海省大通县上孙家寨出土的“舞彩壶”,距今约50005800年,有三组五人,手拉手,翩翩起舞。
此外,还有一幅内蒙古漩口县托林沟原始摩崖画的手挽手跺脚图,四个带着长尾饰品的舞者,手臂绑在右边跳舞。
“踏歌”在唐代达到顶峰。史书记载,宗瑞生第二年(713年),正月十五、十六夜,在京城安福门外做灯笼,用丝绸、绸缎、金玉装饰。点五万灯,如花草树木。花了几十万美元,用美丽的珍珠装饰了几千名宫女,从长安(今Xi安)、万年(今临潼)等地挑选了一千多名年轻貌美的女子。他们穿着花里胡哨的衣服,在灯笼轮下跳了三天三夜,高兴极了,这是前所未有的。
此外,《宣和朴树》卷五也记载:“(唐文宗)在大和中学,读书人温小可居钟灵。南方风俗,在中秋之夜,最受女性欢迎,在月光下起舞。”《新唐书·礼乐志》记载:“玄宗设宴款待各君臣,备戏百场。做一首皇帝的新歌,教几百个女演员,绣上珍珠和翡翠,一起唱。有皇帝的歌,有高冠方鞋的舞者,有赞衣带,有倾向音高,有循规蹈矩。
还有丛林西曲,士女正队而行。他们的话里说,从陵的民乐河,黄陵的旧址,都是唐朝的。"
朝廷组织的“踏歌”自然十分讲究排场,而民间自发的“踏歌”更是感人至深。这可以从唐代诗人刘禹锡的《行吟》中看出:
春江上,大堤平坦,大堤上的姑娘一起走。
唱新词不见,红云映树鹧鸪。
新词婉转传,风起前袖飘舞。
月落云雨散,游子陌路采花。
此外,顾况《听山鹧鸪》诗有“夜宿桃花村,踏一曲迎天明。”楚光义《玫瑰》诗中说,“从此同行,风的芬芳还会回到每个人身上。”崔《踏歌词》咏唱《歌舞枝》,五彩缤纷,动人心弦。......金台催夜,罗袖拂轻寒。
笑着开心吧,天还没亮呢。“这些诗给我们描绘了一幅人们踩歌的欢乐场景:明月升起时,人们沿着河边踩着大堤,一个个唱着新词,载歌载舞。
激情持续一整夜。当月亮落下,鸟儿歌唱,树木倒映在朝霞中的时候,欢乐不会结束,清晨在小路上玩耍的孩子们,仍然可以拾起女人们在翩翩起舞时留下的首饰,衣袖飘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