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多为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附属文件,具有以下特点:
1.正常化。细则是法律、法规、规章的补充说明或补充规定,自然具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性特征。
2.互补互助。细则是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附属文件,对法律、法规、规章或其部分条款进行解释和说明。制定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补充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弱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不足,以利于其实施。
3.可操作性强。细则明确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本概念,规定了具体的适用标准和实施程序,使主要规范性文件更具操作性。